浙江嘉兴市进一步规范福利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管理
为规范和加强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嘉兴市民政局制定五项措施,进一步规范公益金的使用和管理。
一是明确了绩效评价主要对象。年度预算安排资金在5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应当进行绩效评价。包括市级财政预算(含省财政下达)资金、市级留成的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用于有关单位直接开支的专项资金;市级财政非税收入专户中安排的救灾捐赠资金(不含定向捐赠资金)、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资金等。
二是严格执行绩效评价工作三项程序:一是前期准备阶段,主要包括确定评价对象、成立评价工作组和下达评价通知;二是实施评价阶段,主要包括资料审核、现场和非现场评价、综合评价;三是撰写报告阶段,主要包括撰写报告、提交报告和归档存查。
三是明确十项绩效评价具体内容:专项资金的投向、分布情况;项目组织管理水平;专项资金使用进度、配套资金落实情况;专项资金实际支出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是否合法合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财务管理状况;为完成绩效目标采取的措施及制定的制度;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的其它评价内容。
四是成立四个绩效项目评价工作组。一是由市财政、民政有关领导和处室联合组织评价的项目工作组;二是市民政局组织评价的项目工作组;三是市民政局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的自评项目工作组;四是聘请绩效评价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组。
(根据浙江省民政厅信息整理)